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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首尔高等法院裁定,李在镕请托时任总统朴槿惠和其亲信崔瑞元(崔顺实)帮助其继承经营权,并提供86.8亿韩元(约5103万元)贿赂的行贿罪成立。而三星守法监视委员会缺乏实效,不宜作为量刑的参考因素。
李在镕是韩国首富、韩国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独子(三个妹妹),现任三星电子副会长,之前三星集团实际控制人。
案件的部分时间点:
2017年2月17日,李在镕被“亲信门”丑闻特别检查组逮捕,2月28日因行贿和挪用公款等罪名被正式起诉。
2017年8月25日,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决李在镕贪腐等罪名成立,刑期5年。李在镕的律师表示会上诉。
2018年2月5日,首尔高等法院改判2年6个月,缓刑4年,李在镕当庭获释。
2019年8月29日,韩国最高法院裁决李在镕行贿案发回二审法院重审。
2020年6月8日,李在镕与前三星未来战略室室长(副会长)崔志成、战略组组长(社长)金钟重出庭接受逮捕必要性审查。
2020年12月30日,韩国检方要求法庭判处李在镕9年有期徒刑。
2021年1月18日,裁定李在镕行贿罪成立,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,当庭被捕。